❶ EB-5区域中心法案延长5年,至2020年9月30日。
❷ 赋予DHS(国土安全局)更大的权力,如涉及欺诈、刑事犯罪,或威胁公共和国家安全者,该部门可拒绝或终结其申请 。
❸ 设立“EB-5诚信基金”,区域中心需支付2万美金的年费,以使得DHS可对项目进行审计,以及在美国境内或境外侦查和调查欺诈行为。
❹ 对区域中心和开发商的负责人进行背景调查。
❺ 要求DHS在投资者递交申请前审核项目。
❻ 要求向投资者披露更多信息,包括商业风险及利益冲突。
❼ 更严格的项目监控,以及更严格的证券法合格标准。
❽ 修改TEA(目标就业区)的定义,以鼓励对高失业地区和乡村地区的投资。
注:主要条款为,TEA认定权利由州政府转为DHS,TEA认定延长到2年的有效期,增加了已关闭的军事基地作为TEA。
❾ 提高投资门槛,TEA为80万美金,非TEA为120万美金。
注:对于今后的价格调整,美国司法部长(首席检察官)可以与劳工部长、国务卿协商,以调整投资金额。即使他们没有动用被赋予的涨价权利,自2020年1月起,每5年仍然可以自动按照CPI指数来调整金额。
❿ 降低审批时间,通过加速商业计划审批,并且调整收费以实现有效审批。
注:上述条款,都是在仓促之中的各种摘录解读,准确性有待考量。基本条款是明确的,对于细节无需过于较真,专家们随后会对此提案进行解读。此外,关于限制EB-5投资者能否使用非EB-5资金所创造的就业等,太过专业,也待细细解读。
预计的坏消息在新提案中都坐实了,涨价和TEA的重新定义;好消息却没有见到,配偶及子女依然被计入签证配额。如一切顺利的话,该提案估计会在参议院引起一番争议,改进之后送往众议院,最后由总统奥巴马签字生效。不过,EB-5业内对此提案估计会很不满意,如参议院顺利通过的话,但愿众议院能够阻击该提案,修改条款或是拖延其实施,毕竟涨价后仍需经历排期太忧伤。